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及《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需換證手續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證書期滿前3個月內,由持證人本人或其現在的聘用單位按《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準備操作資格證書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訓考核站提出申請。延期復核合格的,更換新的操作資格證書,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逾期不換證手續的,原證書有效期過期后自動失效。
二、申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換證的持證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省建筑安全協會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二)未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
(三)身體健康狀況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
(四)近2年內沒有違章操作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及違章操作記錄未超過3次;
(五)參加培訓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學時。
三、各培訓考核站應按《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審核申請人員是否符合延期條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協會提交操作資格證書延期申請的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換證申請表(詳見附件);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省建筑安全協會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2張;
(四)年度繼續教育延期復核的相關資料;
(五)身份證復印件1份;
(六)身體健康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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